七言绝句 押纸韵 前年渝州杀刺史,今年开州杀刺史。
群盗相随剧虎狼,食人更肯留妻子。
按: 一作去 评注《苕溪渔隐丛话》:
《学林新编》云:子美《绝句》:“前年渝州杀刺史……食人更肯留寒子?”此诗正与《杜鹃诗》相类,乃自是一格也。《杜臆》:
二句连用两“刺史”,里非故创新格,而笔锋所至,不妨自我作祖。《杜诗解》:
“相随”字妙,写尽盗贼无部署,无册籍,只是到处成群而走。……“杀人”句妙下“更肯”字,本是杀其人而淫其妻,却写得一似蒙其肯留,感出意外者。非是写惨恶事,犹用滑稽笔,不尔,便恐粗犷不可读也。《读杜心解》:
此证近境之杂乱,二州皆在蜀之东界。《杜诗镜铨》:
诗史(“前年渝州”二句下)。 其二(唐·杜甫)
七言绝句 押屋韵二十一家同入蜀,惟残一人出骆谷。
自说二女齧臂时,回头却向秦云哭。
评注《杜臆》:
临行时,二女啮臂,恐不两全,弃之而走,此实事也。今借其口语一转,而悲不可堪,且不得议其忍。《杜诗解》:
惟“馀”一人,是剩一完全人;“惟残一人”,是剩下不完全人;只一字,写乱离之惨如睹。写被淫杀之难者,只据骆谷一人口中,则有“二十一家”,其外何恨?《读杜心解》:
“回头”句,乃状此人说时情景,非述二女哭也。此句添毫。《杜诗镜铨》:
偏留得一人,情事更惨(“惟残一人”句下)。 其三(唐·杜甫)
七言绝句 押东韵殿前兵马虽骁雄,纵暴略与羌浑同。
闻道杀人汉水上,妇女多在官军中。
评注《杜诗解》:
右绝,写殿前兵马即盗贼。“杀人”,“人”字妙。并不杀贼可知。《读杜心解》:
注意尤在此章。刺中人典军也。禁军之害,等于山贼羌、浑,可以鉴矣。《杜诗镜铨》:
笔力横绝。此等绝句,亦非他人所有。以下总评《杜诗解》:
《二绝句》不可少一首,亦更不能多一首,惟先生法如此,馀人不知。《杜诗镜铨》:
邵云:有古绝,有律绝。此及《黄河》二首,皆古绝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