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先韵 大绛县人五岁,小鲁申公二年。
楞严已难笔受,尚书尚可口传。
其二(宋·刘克庄)
押先韵年八十官三品,酒一斗诗百篇。
羽化尸解等耳,宫锦渔蓑偶然。
其三(宋·刘克庄)
押元韵新贵九迁三接,故交百不一存。
老子进爵曰子,小孙娶妇生孙。
其四(宋·刘克庄)
押庚韵傍人贺我过省,此老矍然失惊。
不曾西山纳卷,如何南宫奏名。
按: 自注:俗比七十八为过省。 其五(宋·刘克庄)
押灰韵早退似见几者,晚缪可追悔哉。
已戴华阳巾去,肯扶灵寿杖来。
其六(宋·刘克庄)
押真韵竹林下沈酣者,洛社中起舞人。
与籍糟汉通谱,是灌②花翁后身。
按: 原作杖,据冯本改 冯本作浣,卢本作卖 其七(宋·刘克庄)
押豪韵红绿各萌春意,朱紫争叙年劳。
钟馗七老八大,无人与换蓝袍。
其八(宋·刘克庄)心炎宠辱交战,骨朽是非乃公。
物议粪土伯始,史笔芳馨两龚。
按: 自注:见王贡龚鲍(原作袍,据卢本改)赞。 其九(宋·刘克庄)
押麻韵慕赤松子辟谷,学黄冠师餐霞。
更无半空鸾鹤,何异深山龟蛇。
其十(宋·刘克庄)
押虞韵泛爱亲疏平等,任吟古律不拘。
武公耄犹戏谑,白公老尚嗫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