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由来:
“吉拉”意为“中间的山口”,故名。
荣誉排行:
2014年11月,吉拉乡荣获2014年度“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称号(果谐)。
基本介绍:
仲巴县辖乡。1961年建吉拉乡,位于县境中部,距县府115公里。面积4120平方公里,人口0.06万。以牧业为主,牧养牦牛、绵羊、马等。境内羚羊、黄牛、岩羊、野牦牛、野马、狐狸、狼、猞猁、水獭等野生动物较多。
历史沿革:
1961年设吉拉乡,属帕羊区。
1970年改人民公社。
1984年复乡。
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,保留帕羊区和下辖的吉拉乡。
1999年撤销帕羊区,保留吉拉乡,直属仲巴县。
以下地名与吉拉乡面积相当:
- 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
- 辽宁省盘锦市
-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
- 新疆伊犁州巩留县
-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
- 西藏日喀则市仲巴县亚热乡
- 扎东寺
- 郭厦寺
- 色庆寺
- 达热寺
- 雅江源第一景
- 扎布耶茶卡